在北京时间2月8日《北京晚报》的一则启事中,中超公司声明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丢失。
中超公司在声明中写道:“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0866)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特此声明。”
国家规定,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如遇遗失,都必须刊登启事声明,然后按照程序到相关部门刻制公章,最后办理银行印鉴更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