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足球报》报道足协仲裁委员会表示上海绿地申花球员秦升关于自己停赛半年的申诉由于超期限将不予受理。
对秦升的处罚足协官网公布于3月24日,而根据《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六条规定,申请人有权在7天内提起申诉,也就是说,3月31日是截止日。
对此,秦升代理律师表示,7个工作日内在法律意义上是以邮件邮戳为准,他们在3月31号已将申诉信寄出,并且寄的是EMS,不是此前说的挂号信。
根据律师给出的图片,该EMS已于4月2日被签收,因此报道中所说至今未收到是不符合事实的。
另外,如果仲裁委员会不接受受理,是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目前为止秦升方面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
记者:史兆盛